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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发改委称听证参加人全部同意实施阶梯电价  
   
  发布时间: 12-05-14 09:30:48am     
         
 


  
  北京市发改委5月11日组织举行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结果显示,25位听证参加人全部同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
  北京市发改委为听证会提供了用电量略有不同的两套方案,但其原则基本一致,即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经过约四小时的听证,最后大部分参加人(17位)同意方案二,即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度的电量,有4位听证人同意方案一,即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30度的电量;此外,还有3位参加人提出了新的建议,有1位参加人建议择机选择。
  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一完全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设计,平均调价水平为0.0225元/度。方案二中的第一档电量提高到240度,用户覆盖率扩大到83%,平均调价水平为0.022元/度。
  据了解,有北京市人大代表对推行阶梯电价时间表提出了异议,此外,因方案并未涉及及电力供应、输送方的成本核算及企业竞争,有消费者代表对方案的完整性提出质疑。
  对上述方案的选择,来自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消费者李济生表示,现在北京一千伏以下的供电成本是0.7元/度多,居民交的电费是0.48元/度。因此,成本和民众所付出的电费是倒挂的。随着这几年中国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运输费用的增长,电价现在不改革,将来倒挂的比例还会更高,最终会影响北京市供电的安全,也会影响每个居民的生活质量。从价格机制的形成角度看,方案一更能反映市场的价值和规律。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强磊认为,供电成本与用电价格的倒挂是电力产业和供电产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去年湖北恩施电力公司被指分红6亿,没有巨额的收益不可能有这样的分红。
  他进一步质问:“在中国没有对垄断行业施行严格的价格监控的情况下,谁会相信这些价格相关数据?垄断行业没有竞争,而且作为全民企业,电力企业以及供电企业的股东正是全体民众,应该谈的是怎样给股东分红,而不是只谈怎样从股东腰包里掏钱,这才是真正的倒挂!”
  此外,现场一位旁听人员对方案二第一档电量的幅度能否覆盖83%的北京普通家庭表示怀疑。他称,他一家三口拥有微波炉、热水器、电冰箱、电视机等,月均用电量在300度左右,据其了解,他周围这样的家庭不在少数。
  三里河社区一区消费者代表李薇莉亦表示,方案中没有对一户多少人规定额度,比如说两口之家和五口之家的用电量肯定是不一样的,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家庭各种用电的器具在增加,同时用电量也在增多。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居民的家用电器多,电力消耗比较多。居民普遍反映,第一档电量最高额定为300-350度比较合适。
  对于两个方案电价都是只涨不降,李薇莉表示,对用电量少于标准的用户,应该可以采取补偿和奖励的机制,这样有利于节能减排。
  针对这点,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处工作人员谢厚玉向财新记者表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在探讨阶梯电价方案的过程中,北京市发改委也有人曾提出过要有涨有降,对用电多的用户要提价加以抑制,对用电少的用户要降价加以奖励,但没有具体体现到所发布的两份方案当中,在听证会中不少发言人都提及了这个问题,北京市发改委肯定会再认真研究,再做决定。
  一位来自顺义区的居民反映,他家已经将天然气取暖改为了用电取暖,希望不会被纳入阶梯电价的推行范围之内。
  对于财新记者关于阶梯电价改革后增收部分将作何用途时,谢厚玉表示,增收部分不会太多,发改委方面目前也还没有相关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10月答记者问时曾表示,执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后,电网企业收入将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今后“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强磊还对马上实施阶梯电价提出异议。他认为,现在推行阶梯电价不合时机,去年入冬以来,北京很多日用品都已涨价,老百姓对物价已经很敏感,目前再提价格不合适。另外,六七月份是北京用电的高峰期,如果一定要推行,应该是入冬的时候,在北京用电的低谷。
  谢厚玉表示,最终方案将根据各方面合理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出台实施。▇
  附: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方案一: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30度的电量(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0.48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31-400度之间的电量(覆盖80%-95%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05元/度(0.5383元/度);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30元/度(0.7883元/度)。
  方案二: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度的电量(覆盖83%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0.48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度之间的电量(覆盖83%-95%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05元/度(0.5383元/度);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30元/度(0.788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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