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行业协会动态
  中证协就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1-10-26 08:57:27am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近期向各家券商征求意见。

  证券业协会表示,《规则》总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未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除券商、基金、信托、财务公司、保险、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规则》还借鉴吸收科创板和创业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申购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另外,《规则》在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投资者提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并针对实践中发生较多的违规情形,建立差异化的违规处理机制,提高自律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严监管抱团报价行为

  证券业协会指出,此次建立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制度,通过发布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并采取差异化的自律管理方式,加强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监管,引导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能力,维护新股网下发行秩序。

  对于今年资本市场热议的抱团报价话题,证券业协会在《规则》中明确,对此采取严监管态度。比如网下投资者在监测期内参与询价的项目,报价与其他部分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或是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行为或报价结果引发负面舆情关注,对新股发行秩序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将会被证券业协会列入关注名单。

  证券业协会表示,将会同北交所共同确定网下投资者报价一致性显著较高的认定标准和投资者比例,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若网下投资者连续两次进入关注名单,或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进入关注名单三次(含)以上的,将被证券业协会列入异常名单。

  当网下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行为性质恶劣或者情节严重,需暂停该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配售业务的,协会可依据有关规定将其列入限制名单。

  网下打新违规次数独立计算

  对于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证券业协会划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对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证券业协会表示,通过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及时对配售对象一般违规行为次数进行自动统计和处理,有效保证自律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集中监管资源精准打击严重扰乱网下发行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配售对象的一般违规行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的首次违规可免予处罚,再次出现违规情形时,将视违规次数采取列入限制名单6个月或12个月的自律措施。

  针对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严重违规行为,将根据其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违规次数,将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不同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北交所网下投资者与沪深交易所网下投资者主体范围和数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规则》明确北交所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询价配售业务中的违规次数独立计算,不纳入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

 

 
   
    关闭窗口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中国企业联合会信息工作部 技术支持 京ICP证 13027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