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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拆解非法集资“黄金三要素”  
   
  发布时间: 21-07-12 09:00:46am     
         
 

      据悉,在78日召开的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打非局副局长胡美军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新业态、新形态不断冒头,网贷、私募、涉农涉老、房地产、预付卡等传统领域存量风险加速释放。同时,一些领域的‘增量’风险也在滋生,出现了一些新苗头、新特点。”他介绍了非法集资的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互联网成为主阵地。非法集资活动从原来的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网上网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演变,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

  二是由实体向虚拟、由单一向复杂的方向演化。非法集资逐渐脱离了实业,泛金融化特征比较明显,有的包装成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有的借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新型模式,同时还呈现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复合交织的趋势。

  三是追逐热点、攀附政策这个特点比较明显。“时髦概念+政策捆绑+高大上包装”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黄金三要素”。比如当下热门的“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区块链、要素市场、5G网络、碳中和等概念,先后都成为非法集资的马甲。还有假借迎合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政策等集资活动也不断出现。

  四是离散化、隐蔽性明显。集资活动由原来的一地一市的实地经营,转向离散化的线上经营,跨省、跨域甚至跨境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实践中,有不少不法主体刻意将集资活动化整为零,注册地、经营地、资金流向地、投资人所在地分散割裂,监管打击难度明显加大。

  五是新业态还在涌现。一些新型经营业态迎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呼声迅速兴起,部分纯粹搞诈骗、集资、传销的“伪创新”也混杂其中,鱼龙混杂,一些领域风险不断积累,还有集中爆发的可能。

  今年5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开始实行,胡美军表示,《条例》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特别注重治未病。一是明确强调加强监测预警,要求各方按职责扎实做好商事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信息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风险。二是《条例》对非法集资坚持打早打小,特别注重阻止风险蔓延。三是《条例》明确清退集资资金的相关规定。要求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并详细列明了清退集资资金的六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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