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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27 10:05:35am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部署,加快实施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推动企业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型,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联合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简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自20196月中国企业联合会发起征集实践案例活动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对推动我国各类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组织好本年度实践案例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2020年实践案例征集方向主要包括:

(一)智慧业务类

企业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围绕业务全环节、产品或服务全生命周期开展的智能化、智慧化创新实践,如智慧农业业务、智能制造、智慧电力业务、智能采掘业务、智慧交通业务、智慧零售业务、智慧物流业务、智慧金融业务、智慧医疗业务、智慧教育业务等。

(二)智慧管理类

企业在集团管控、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销售管理、产业链协同、远程办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方面开展的智能化、智慧化创新实践。

(三)智能装备/智能产品类

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对原有装备、产品开展的智能化创新,以及研发设计的新一代智能产品、智能装备。

(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类

企业面向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开展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咨询服务与解决方案类

各类服务商围绕推进智慧企业建设开展的咨询服务创新实践,包括开发设计的装备、软件、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不受行业、所有制、规模限制。

(二)申报的实践案例已在企业实施满一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

(三)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三年来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申报的实践案例内容符合国家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负责择优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不超过5家单位,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实践案例。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集团的企业积极申报,推荐中要突出案例的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此外,中国企业联合会智慧企业推进委员会(简称“中国企联智推委”)委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于20208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复制电子版材料(word版)的U盘报送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ord版材料不超过20M,如提供视频材料不超过100M)。申报单位要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将到申报单位实地调研核实。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并将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国智慧企业发展论坛”上正式发布。我会将对入选案例进行修改编辑并组织宣传推广,供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参考借鉴。

(四)在实践案例申报、推荐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增加申报单位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索派费用。

(五)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的征集、发布和宣传推广工作由中国企联智推委负责。具体事宜请与中国企联智推委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常 杉  张艺潆  陈文荣

  话:(0106870105568414637

电子邮箱:zhihuiqiye2019@126.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

 

附件:《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2020)申报书》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2020)申报书
2020年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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