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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 《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及时准确掌握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总工会组成调研组赴呼和浩特

市等11个盟市,深入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

式进行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新时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新定位

自治区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三方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中国特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道路,对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进行重新定位,不断提升劳 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方机制是中国特色民主协商的重要体现。党中央要求推动协 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和制度化发展,提出行政管理也要善于运用协商民主的形式。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正是这一民主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要实践举措。国家、省、市、县四级三方机制和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充分体现了劳动关系协商民主的多层级和广泛性是助推社会政治和谐的重要举措,在维护党的执政基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方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以健全工作体制为重点,加强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一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担任召集人个相关部门参加,履行政府决策和责任落实的职能,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到对盟市党政政绩考核体系。二是完善三方机制。健全完善三方机构组织网络,发挥政府、工会、企业协商平台作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 三方委员会承担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考核及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认定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的监督作用。自治区人大连续两年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了执法调研和督,自治区政协对劳动用工、环卫工人待遇等方面开展了专题调研。根据人大、政协代表的提议,三方分别开展了带薪年休假、少数民族节假日政策制定、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劳务派遣用工等专项调研,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三方机制建设充分体现了三方聚力功能。三方机制建设始终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和依法组建。工作中,把党委、政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定位为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平台,把三方 委员会定位为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协调政府和企业以及动员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商推进平台。并将三方委员会的建立和职能职责在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各级三方委员会负责深化三方机制建设。二是坚持平等协商。人社部门代表政府组织、引导、协调、制定劳动关系各项政策工会代表职工最大限度地争取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中涉及职工的权利和利益;企业代表组织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利益并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在此基础上,采取 “3+n” 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扩大参与三方机制的部门在政绩考核中将发改委纳入三方工作的范畴,负责社会法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考核,推动用工单位诚信守法。三是坚持共同目标。三方机制建设总体目标是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目标是三方机制运行的基础我们通过联合发文、联合调研、联合督查、联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彰显三方机制作用。

二、三方机制的创新实践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内党发〔201522号)并成立由自治区政府分管主席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社厅。全区各盟市、旗县也按此模式全部组建三方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运行。着力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会议制度、会前调研制度、工作规则、情况通报制度、重点工作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协商会议每年不少于2,即年初工作部署和年终考核,遇有重大事项,经一方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等。二是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在工作中对涉及职工人数多、情况复杂、调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打破过去各自为政的情况,及时召开三方会议进行研究,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公安厅、信访局等部门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积极化解矛盾。三是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已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动联络自治区三方委员会,对全区去产能工作开展预警分析并由政法委牵头对全区重点地区进行了调研督查,促进了各级预警机制的全面建立。

()加强务实推进,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共同参与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在推动集体协商地方立法、制定落实中央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以及每年编制政绩考核标准等重大制度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推动劳动关系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大力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三方连续7,共同部署和推进集体协商,将其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施攻坚计划,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三是全面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截至2017 年底,已完成企业备案率61.52% ,职工备案率80% 。用工备案信息数据实现三方共享工会建会企业、工商联入会企业的基本信息都能以备案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比对分析,全面促进了企业实名制管理。四是合力推进和谐劳动 关系创建活动。各级三方委员会把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作为日常工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推动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自治区三方委员会会同自治区质监局制定了地方标准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以三方为主,12个部门联合实施。同时,建立诚信约束、表彰激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核、非公经济人士评价、国企负责人薪酬、和谐单位淘汰与退出制度等十个倒逼机制,推动落实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五是推动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劳动保障 “红黑名单” 制度。将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287户列入红名单,将劳动保障信用失信社会法人61户列入黑名单,推送给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该制度入选了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六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确定每年 月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 由各级三方委员会共同组织,以不同的主题和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联合举办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 知识竞赛,重点对加入工商联的非公企业普及和谐劳动关系知识。七是把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表彰列入党委政府表彰项目,三方委员会每两年在自治区 “五一” 劳动奖章表彰的同时进行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表彰。八是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2017 年自治区三方委员会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分别在苏州和成都举办旗县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培训班,实现分管旗县长全员培训。201810月正式启动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试点工作。九是认真履行政绩考核评价职责。2013 年以来 三方委员会共同制定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指标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根据各地考核指标进展情况,三方委员会每年针对重点工作联合督查。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和谐单位评价和诚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内蒙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三大品牌工作辅助于政绩考核和三方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地区特点的内蒙古模式。

三、自治区三方机制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三方委员会建设尚不规范。部分盟市在取消议事机构时将工会或工商联从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中取掉,使三方委员会名不符实还有的列在所谓民生专项组下,甚至个别地区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时设立 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考核结束后就撤消,随意增减行为明显弱化了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功能和作用,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 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三方机制建设仍需深化。自治区一级比较规范、盟市次之,旗县 市区一级受县域经济不发达影响,问题较多。三方机制的工作范畴有待拓 展延伸,对盟市考核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深化。从三方职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发挥亟待增强如何发挥新业态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作用需认真思考。

三是三方机制的社会影响力亟待提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为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举措,在个别盟市、旗县市区还没有充分赢得各级党、政、企及全社会的认同。特别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大量事务性工作转由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来完成,如何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三方委员会的工作,值得认真研究。

四、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应加强三方机制建设,加大社会治理创新方式,健全完善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框架体系,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 系工作体制,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方机制建设对于维护劳动关系 双方利益,最大限度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 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应当制定统一工作规则,推动基层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企业方代表主体代表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通过选 举产生能够有效代表本区域、本行业的企业代表组织,参与协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完善盟市和旗县 (市区)两级三方机制基础上,向乡镇 (街道)、工业园区延伸,努力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 (街道工业园区四级三方机制工作网络。

()进一步完善三方机制建设。应当明确三方的职责、任务、运行 程序及工作规则,按时召开三方协商会议。推动建立三方四家的轮值召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四次会议做到有工作计划、工作部署、工作检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将三方机制建设、开展活动、宣传和作用发挥情况,列入每年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内容。

()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工作创新。重点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综合试验区的创建、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托管、小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等方面扎实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为 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奠定基础。要充分运用各方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特别是要充分借助社会主流媒体、报刊网络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单位和社会效果,为推动协商协调劳动 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转自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信息交流»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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